对于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行为人,并不意味着必定会面临
拘留惩罚。
他们可能会受到以下
处罚:
若情节较轻,尚未达到
刑事犯罪的程度,将由交通管理部门予以200至2000元不等的罚款,同时还可处以15天以内的拘留。
然而,在这种情况下,拘留并非强制性的处罚手段,而是由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具体案情来决定是否适用。
而如果行为人的行为已经构成了
犯罪,那么他们将会面临更为严重的
法律制裁,包括相应的
刑事处罚以及驾驶证的
吊销和终身禁驾等严厉措施。
《道路
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
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
暂扣期间
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
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
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
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
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
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
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
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