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制度乃是在市场经济环境中,对于享有专利的
知识产权予以保障与呵护之机制。
然而,一项创新技术或发明却无法自动赢得
专利权的保驾护航,甚至连国家知识产权局亦无法主动授予专利权益。
实际上,必须有
申请专利权的权利人,依照
法规规定提供相关申请文件,待国家知识产权局接收申请之后,经过法定严谨的审批流程评估,只要符合相应条件,方能授予专利权。
申请发明或是实用新型专利时,必须提交包含请求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摘要以及必要的附图等各式文件。
至于外观设计的申请专利,则需要提交请求书以及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等相关文件。
申请专利的相关文件既可由申请人亲自撰写,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撰写。
由于申请专利涵盖众多法律事务,非一般人士所能胜任,因此申请人有权委托具备专业资质的
代理人撰写申请文件并处理相关申请事宜。
若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代理人进行
专利申请及其办理申请事务,应同时提交
授权委托书,明确委托权限范围,并根据有关规定支付相应的代理服务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专利法》第二十六条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