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住宅小区内的绿化地带,作为城市环境绿化面积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未获得相关部门正式批复的情况下擅自改造成了停车场,无疑属于一种违反
法规的行为,根据相关规定,需承受相应的绿化
行政处罚。
如若遇到此类问题,您可向当地城市建设绿化管理局进行反映投诉,同时也可选择向行政执法局寻求帮助。
2.为了维护原有设计方案的稳定性与权威性,任何关于变更其内容的决定都必须先行获得规划部门的同意许可,并在此基础上,征询全体业主大会的意见和投票表决。
擅自将公共绿地上附设为车辆停放点的做法,已不符合合同约定及法律规范,因此物业公司需要承担起相应的
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
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