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填写有关的
工伤认定申请书;
(二)提供能够证明您与所供职公司之间存在真实雇佣关系(无论是否是法定书面合同意义上的
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资料;
(三)提交医疗机构所出具的正式医疗诊断结论,或
职业病诊断机构所开具的诊断证明书(如果存在职业病风险的话),或者由职业病诊断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在之前提到的工伤认定申请书中需详细阐述事故发生的具体日期、地点、诱发因素以及对员工身体健康造成损害的程度和范围等相关信息。《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
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
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
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