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若在租赁合约未到期前强制实施解约并切断水电供应,无疑是一种违反法律规定和违反契约精神的行为。
对于此类侵犯权益者,受害方有资格提出要求其对
侵权行为负责的
申诉。
关于承租户因房东提前解约而遭受
经济损失的情况,预期
赔偿数额应相当于因为
违约行为而实际产生的所有损失,这其中也包含了正常
履行合同后原本能够获得的潜在收益。
然而,
赔偿金额最高不应超过违约方在
签订合同时所预先认识到或应该充分考虑的由于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范围。《
民法典》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
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
侵权责任。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
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