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关于涉及外籍人士之合同的法律适用原则阐述如下:
首先是尊重
当事人自治权利的原则,然而以下几种情形除外,其涉及到的合同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来调整:
(1)当
股权或资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予以转让时签订的合同;
(2)涉及境外投资者对中国国内公司的
并购协议;
(3)为外国公民、
法人及其他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参与创办中外合资性企业或中外合作性企业的
承包合同;
以及(4)涉及到境外投资者对中国国内设立的外资
独资企业的
承包经营权问题,但并不强制要求依照
中国法律进行规制。
其次,我们采用了“最紧密关系原则”,即以最能体现此项合同特征以及最负责任的一方当事人
经常居住地的法律,或是与该合同相关联度最高的法律为准。《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七条
本法或者其他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合同,适用本编通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适用本编或者其他法律最相类似合同的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