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道路交通事故中,涉事双方均有权决定是否
提出诉讼,这是个人的合法权益。通常情况下,若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各方应依据相关道路
交通事故鉴定报告,合理分配
赔偿责任。如对金额存在异议,可选择由交通管理部门协调解决或者直接提交法庭以寻求法律援助。《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
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
民法院
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
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
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
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