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
恶意串通并
欺诈担保人的构成要素主要涉及以下三个重要环节:首先,必须证明主合同的订约方之间存在恶意串通行为,目的在于通过欺骗方式获得他们自身的利益;
其次,主合同的
债权人需要使用欺诈、威胁或者恐吓的手段,使得保
证人在无法真正表达其意愿的环境中,签订了
保证协议;
最后,诈骗
担保的行为必须给保证人造成
经济损失。《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
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
民法院或者
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
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