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必要之时,无偿献血志愿人士以及他们的配偶或直属亲人在接受医疗过程中需使用血液相关制品,将会享受到相应的费用减免优惠政策。
在这种情况下,公民只需支付血液本身所产生的开采、贮存、分离及检测等方面的相关成本;
而对于具体的收费标准,则会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与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进行详细制定和共同监管。《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十四条公民临床用血时只交付用于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具体收费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无偿献血者临床需要用血时,免交前款规定的费用;无偿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需要用血时,可以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免交或者减交前款规定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