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雇佣方存在着明显的就业
欺诈行为,那么作为受雇人员是有权提出
赔偿请求,以及相应要求的
经济补偿的。
依据相关法律条文的规定,若是雇主通过欺骗、威胁或者是利用他人处于困境等手段,强迫对方在违背其真实意愿的情况下来签订或修改
劳动合同的话,那么作为受雇人员是有权利
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并且还依法享有获取经济补偿的权益。
具体来说,经济补偿的多少将根据该名
劳动者在现行这家用人单位中担任职务的时间来决定,即如果该名劳动者已经在此单位工作了超过一年的话,对其支付的金额应当为一个月的正式
工资;
如果只工作了六个月以上但不满一年的话,则按照一年来计算;
而如果工作时间短于六个月的话,所给与的经济补偿将会是半个月的正式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
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
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