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属于典型的
民事纠纷范畴,不适用于
追诉时效的相关规定。
然而,此类争端应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中关于
诉讼时效的具体规定进行处理。
按照该
法规定,
建设工程合同的诉讼时效为每三年一次,自
当事人权益被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并且若超过20年时长,则人
民法院将不再提供司法保护。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公民向人民法院寻求民事权益保护的诉讼时效期为三年,其他特殊情况下如法律另有规定,则依从其所规定之时间。
在
诉讼时效期间方面,自当事人意识到或应当意识到自己的权益受到了损失并认定对方向其承担责任之时起算。《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