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据什么认定

2.7k浏览 帮助26人
专业服务 律师认证 退款保障
在线咨询,律师1对1沟通
最新修订 | 2024-06-28
在我国,土地承包经营合同一直以来都被视为认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至关重要依据之一。
所谓土地承包经营权,即是由公民或者集体组织基于其与国家或集体间的土地租赁协议,合法地对国家所有或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经济开发和利用,并按照协议中所明确的条款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等各项权益。
身为承包人,您依法享有如下诸项权利:
(1)占用并经营所承包的土地以及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承包人有权从所属集体组织购置符合数量、质量及地理位置要求的这些土地资源,这也是承包人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必要条件。
(2)您拥有自主使用所承包的土地或其他经济实体的权利,可自行独立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3)您有资格收取承包土地或其他经济实体所产生的盈利,同时也有权获得到达与其支付给发包人收益相当对应额度之后,剩余收益的所有权。
针对公民个人的承包收益,您有权对其进行合法继承
(4)当您未能继续承担经营土地的责任时,如缺乏劳动力或需要转向其他行业发展,您有权选择将承包的土地进行转包或者转让给他人。
转让承包经营权所得的收益应完全属于您个人所有。
(5)在您成功承包土地后,仍有权按照所属集体组织的相关规定使用该集体组织所有的各类农林设施,例如灌溉设施、农具器械等等。
(6)倘若您的承包土地遭遇强制征收,作为土地承包经营权所有者,您有权依法获取相应的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九条
承包方承包土地后,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自己经营,也可以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其承包地的土地经营权由他人经营。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三条
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据什么认定
投诉/举报
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平台对所呈现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功能性不作任何保证。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701字,预估阅读时间3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答? 125425人选择咨询律师
6098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据什么认定
一键咨询
  •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002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156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372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107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057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582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575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556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708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4****721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103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648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136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227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884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500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215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812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218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234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033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181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531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222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343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882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643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378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223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511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776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447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354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260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766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140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483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607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852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177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531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254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468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632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887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470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856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302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638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556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您推荐
镇江177****8423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盐城181****4971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淮安188****6876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据什么认定
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是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要依据。 土地承包经营权指由公民或集体组织,对国家所有或集体所有的土地从事生产活动,依照承包合同的规定而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承包人享有以下权利: (1)占有承包的土地以及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承包人有权从集体组织取得一定数量、质量、位置的土地以及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这是承包人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
15浏览 2024-09-16
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据哪些认定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据哪些认定问题解答如下, 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据什么认定 依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认定的依据是承包合同或者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等的证书。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 第三条 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第九条 承包方承包土地后,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自己经营,也可以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其承包地的土地经营权,由他人经营。 第二十三条 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二十四条 国家对耕地、林地和草地等实行统一登记,登记机构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应当将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全部家庭成员列入。 登记机构除按规定收取证书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以其他方式获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 关于家庭承包中的继承问题已在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2条做了规定,从这两条的规定来看,两种方式的承包引发的继承问题有一定的差别。主要体现在: 第 一,家庭承包的方式,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人人有份的,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一项权利。而成为非农业人口的继承人能否继承土地承包经营权?应当说成为非农业人口的继承人已经不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了,也没有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权。而在其他方式的承包中,则不存在这个问题。例如一个农户对本村荒山的承包,这个承包并不是在本村内人人有份的,而是通过招标、拍卖或者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这种承包是有偿取得,期限较长,投入很大,应当允许继承。不但允许继承,而且允许成为非农业人口的继承人继承。 第 二,在家庭承包的方式中,由于是以户为生产经营单位,因此部分家庭成员死亡的,不发生土地承包经营权本身的继承问题,而是由这承包户内的其他成员继续承包。如果在承包人死亡,承包方的家庭消亡后,土地承包经营权由发包方收回,其他继承人只能继承土地承包的收益,并要求发包方对被继承人在土地上的投入作一定的补偿。而在其他方式的承包中则有所不同。如承包本村荒山的承包人,在其死后,荒山的经营权可以由其继承人继续承包,如果所有的继承人都不愿意承包经营,还可以将经营权转让,把转让费作为遗产处理。 第 三,在家庭承包方式中,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本条规定的其他方式的承包的继承与林地承包是相似的,即:以其他方式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后,其所承包的“四荒”的经营权在承包期内由继承人继续承包。
482浏览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认定依据是什么
在中国,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是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核心文件。承包人基于租赁协议,合法占用、使用和收益国家或集体土地,享有使用权、自主经营权、收益权,包括购置土地、继承收益、转包转让权、使用集体设施及在征收时获得补偿。承包人对承包土地的盈利享有所有权,即使改变经营状况,转让所得收益归个人所有。
41浏览 2024-06-29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认定依据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依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认定的依据是承包合同或者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等的证书。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 第三条 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第九条 承包方承包土地后,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自己经营,也可以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其承包地的土地经营权,由他人经营。 第二十三条 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二十四条 国家对耕地、林地和草地等实行统一登记,登记机构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应当将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全部家庭成员列入。 登记机构除按规定收取证书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以其他方式获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 关于家庭承包中的继承问题已在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2条做了规定,从这两条的规定来看,两种方式的承包引发的继承问题有一定的差别。主要体现在: 第一,家庭承包的方式,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人人有份的,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一项权利。而成为非农业人口的继承人能否继承土地承包经营权?应当说成为非农业人口的继承人已经不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了,也没有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权。而在其他方式的承包中,则不存在这个问题。例如一个农户对本村荒山的承包,这个承包并不是在本村内人人有份的,而是通过招标、拍卖或者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这种承包是有偿取得,期限较长,投入很大,应当允许继承。不但允许继承,而且允许成为非农业人口的继承人继承。 第二,在家庭承包的方式中,由于是以户为生产经营单位,因此部分家庭成员死亡的,不发生土地承包经营权本身的继承问题,而是由这承包户内的其他成员继续承包。如果在承包人死亡,承包方的家庭消亡后,土地承包经营权由发包方收回,其他继承人只能继承土地承包的收益,并要求发包方对被继承人在土地上的投入作一定的补偿。而在其他方式的承包中则有所不同。如承包本村荒山的承包人,在其死后,荒山的经营权可以由其继承人继续承包,如果所有的继承人都不愿意承包经营,还可以将经营权转让,把转让费作为遗产处理。 第三,在家庭承包方式中,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本条规定的其他方式的承包的继承与林地承包是相似的,即:以其他方式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后,其所承包的“四荒”的经营权在承包期内由继承人继续承包。
321浏览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什么性质,法律依据是什么
土地承包经营权性质是一种用益物权性质的民事权利。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在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收益权分离的基础上产生的一种独立财产权形态。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物权,属于物权中的他物权,属于他物权中的用益物权,且是一种新型用益物权。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
38浏览 2024-09-28
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转让吗
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转让。相关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土地承包权,是可以根据承包人的实际情况来进行转让或者互换处理的,特别是对于有关情况还需要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并依法进行处理。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但农村土地承包权不可以永久转让,农村承包地是有承包期限的。
28浏览 2024-09-20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定依据是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依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认定的依据是承包合同或者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等的证书。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 第三条 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第九条 承包方承包土地后,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自己经营,也可以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其承包地的土地经营权,由他人经营。 第二十三条 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二十四条 国家对耕地、林地和草地等实行统一登记,登记机构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应当将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全部家庭成员列入。 登记机构除按规定收取证书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以其他方式获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 关于家庭承包中的继承问题已在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2条做了规定,从这两条的规定来看,两种方式的承包引发的继承问题有一定的差别。主要体现在: 第一,家庭承包的方式,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人人有份的,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一项权利。而成为非农业人口的继承人能否继承土地承包经营权?应当说成为非农业人口的继承人已经不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了,也没有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权。而在其他方式的承包中,则不存在这个问题。例如一个农户对本村荒山的承包,这个承包并不是在本村内人人有份的,而是通过招标、拍卖或者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这种承包是有偿取得,期限较长,投入很大,应当允许继承。不但允许继承,而且允许成为非农业人口的继承人继承。 第二,在家庭承包的方式中,由于是以户为生产经营单位,因此部分家庭成员死亡的,不发生土地承包经营权本身的继承问题,而是由这承包户内的其他成员继续承包。如果在承包人死亡,承包方的家庭消亡后,土地承包经营权由发包方收回,其他继承人只能继承土地承包的收益,并要求发包方对被继承人在土地上的投入作一定的补偿。而在其他方式的承包中则有所不同。如承包本村荒山的承包人,在其死后,荒山的经营权可以由其继承人继续承包,如果所有的继承人都不愿意承包经营,还可以将经营权转让,把转让费作为遗产处理。 第三,在家庭承包方式中,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本条规定的其他方式的承包的继承与林地承包是相似的,即:以其他方式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后,其所承包的“四荒”的经营权在承包期内由继承人继续承包。
473浏览
土地承包经营权按照什么分配,法律依据是什么
承包人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收益的,收益归承包人所有,如果是以家庭形式承包的,农户内家庭成员依法平等享有收益。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特征有:1、承包经营权是存在于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土地或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权利。2、承包经营权是承包使用、收益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土地或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权利。
34浏览 2024-10-28
顶部
律图法律咨询 发来一条私信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律图安心问
服务承诺
专业服务
18W+认证律师,年普法人次15亿+,律图致力于为用户提供更专业的法律服务。
律师认证
该律师已经过平台身份认证及执业资格等严格审核,确保律师真实且专业,可放心委托!
退款保障
律图全程保障您的消费权益,律师未服务将自动退款至支付账户。
用户真实评价
  • 律师说的很清楚,我一下子就听的明白了,值得信赖!
    186****2689
  • 谢谢律师的回复,非常满意
    137****8750
  • 律师非常负责,为我一一解答我不懂的问题,非常感谢!
    131****4984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