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确实如此。欲将房屋进行买卖或者转让,须同时具备两个证件,即依法获取的
房产证以及明确的个人
土地使用证明文件。只有获得上述两证并
符合条件的房屋才能够如同
商品房一般的方式,在公平竞争的房地产市场中自由买卖与交易。
然而从严谨的法律角度而言,农村自行建造的个人住房实际上无法享受如同商品房同样的自由交易权益,其所有权及
使用权仅能在本村村民之间实现有限度的流转。
2、遵循相同的规则,企业以及事业单位所共同
出资建设的自用住房亦只能在其内部成员之间实施交易行为。相对于此而言,部分位于中小城市的个人自建成品房因为法定取得了个人
土地使用权,因而可以像商品房一样自由开展交易活动。
《
民法典》第一百三十条民事主体按照自己的意愿依法行使民事权利,不受干涉。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