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相关的法律
法规要求,
承包单位在进行工程分包时,只能将部分工程项目委托给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来完成。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承包单位分包出去的工程项目必须是在其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总
承包合同中已经明确约定可以分包的工程项目,如果合同中并未对此作出明确约定,则必须经过建设单位的同意方可进行分包。所谓的“分包”,实际上是指那些从事工程总承包业务的单位,将其所承包的建设工程中的某一部分,依据法定程序和方式,合法地发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承包单位来实施的行为。
《
建筑法》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
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
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