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猪群库存常年保持在三千头以上的规模;牛肉类产品供应则主要依赖于六百头以上规模的牛群饲养;而我们的奶制品生产线亦维持在五百头以上的牛群稳定供给;
此外,我们的家禽饲养数量更是每年确保有十万只以上的存栏量。对于位于环境敏感区域内的养殖场,我们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必须编制详尽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至于其他规模较小的养殖场合,我们也会根据相关
法规要求,编制相应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对本辖区范围内的畜禽养殖场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现场检查,索取资料,采集样品、监测分析。被检查单位和个人必须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