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观察事故中所涉及到的
责任主体,如果车辆的所有者被判定为完全
责任方,那么接下来就需要查看该车辆是否购买了相应的保险。
2.紧接着需要确定的是,此次理赔保险所能够支付的
赔偿款项是否足以覆盖所需的全部费用。通常来说,只要车辆已购买足额的保险,那么在保险公司对理赔申请做出审批之后,汽车所有者并不需要预先垫款来承担这笔花费。
然而,若是保险金额不足以处理所有损失,那么在随后的协商过程中,汽车所有者可能会选择预支一部分费用,以便于促进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
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
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
逃逸的,由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
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