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
招标人间的建设单位,须满足以下所述之必要条件:
首先,需为具有独立
法人资格以及合法设立的其他组织形式;
其次,拥有能够胜任
招标工程相应规模和复杂程度所需的经济、技术管理方面的专业人才;
再次,需要具备自行编制招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专业能力;
同时,还需要具有对
投标单位资质进行鉴定、评估的权威性能力;
最后,必须配备具备组织开展开标致辞、评标工作以及确定中标单位相关环节的专业技能和经验。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
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第八条
申请工程招标代理资格的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是依法设立的中介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没有行政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三)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开展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所需设施及办公条件;
(四)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的规章制度;
(五)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六)具有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
(七)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