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房产证上增添姓名,意味着在
离婚事件中将有权获取相应比例的房产分配权利,然而这并不一定
保证能够平分所有房产。在
离婚诉讼过程中,婚姻双方有责任通过协商来解决
共同财产的分配问题;
如若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应由当地法院依据财产的实际状况以及对子女、女性及无过失方权益的保护原则进行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