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责任的主导者为国家本身,其中最为引人注目的部分便是
行政赔偿与
刑事司法
赔偿。
国家赔偿则是代表政府及其雇员在
执行公务期间对公民、公司及其它组织的人身
财产权利造成损失时所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
这种
赔偿责任需由实施
侵权行为的相关国家机构自行承担。
依照我国现行的《
国家赔偿法》第二条的明确规定,国家机构以及其雇员在行使职责过程中如出现了侵犯公民、公司及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况并产生了实际损害的话,受害方有权依据本法获取相应的国家赔偿。
而在此
法规下,被赋予了法定赔偿义务的相关机构应该迅速、严谨地按照本法规定具体履行赔偿义务。
《国家赔偿法》第二条
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
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本法规定的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依照本法及时履行赔偿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