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主体究竟是谁?
单位是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主体。构成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
《刑法》
第一百三十七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
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以及国家的建筑管理制度。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为单位犯罪。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可以是出于疏忽大意的过失,也可以是过于自信的过失。
所谓重大事故,是指下列情况,只要构成下列情况的就应当立案侦查:
(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构成要件有什么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以及国家的建筑管理制度。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
建筑施工单位的违规行为主要有三种情况:
一是在施工中偷工减料,故意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
二是不按设计图纸施工;
三是不按施工技术标准施工。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为单位犯罪。主体只能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或者是施工单位及工程监理单位。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可以是出于疏忽大意的过失,也可以是过于自信的过失。
《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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