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栋楼宇内之电梯设备,均经专业电梯服务供应商定期保养维护。若是电梯设备出现任何故障或损毁现象,作为物业管理方应有责任立即通报电梯维修团队并迅速展开修复工作。如物业公司未能持续保持电梯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对住户日常生活和秩序造成负面影响,住户可选择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及物业科提出详尽的投诉事宜,或者向各级技术监督管理局特设职能部们
递交申诉申请。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五)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