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购
买房产之后,倘若需要退还
购房首付款项,那么便须与房屋卖方进行协商并达成
退房协议。事实上,在此过程中,一旦您与开发商之间已签署了
销售合同,那么
退房即构成违背合同约定的行为。因此,您可能需承担相应的
违约赔偿责任,同时双方亦需解除此份买卖合约。通常情况下,购房首付款为住房购买中的第一笔预付款,所占比例往往超过总房价的三成以上。当您完成预售合同及销售合同的签署程序后,必需立刻安排将首付款项予以归还或者抵扣房价金额。而对于购房者而言,在支付首付款项之后,实际上已经自动选择签署预约合同。若无特殊理由,要求在中途退出购买流程的购房者,开发商有权根据相关规定,对其实施部分
违约金的扣除。因此,自购房者支付首付款之日起到正式进入销售环节为止,这整个过程皆可被视为售房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
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
当事人应当采用
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