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所探讨的是私人事务买卖是否合法的问题。如果要构成合法性,我们必须满足以下几个严苛的限制:
第
一,签定合同的个人或组织应当具备相关的
民事行为能力并取得了相关资质;
第
二,
合同条款必须是由双方自愿做出的真实意愿的表述;
第
三,既不能
触犯法律,同时也不能损害公众和社会的利益。
一、在签订私人合同的过程中,我们值得特别留意的地方有许多方面,包括但不限于:
(1)
签订合同的双方
法人代表或
法人的名称与地址;
(2)所出售房产的精确地理位置,面积大小,建筑结构等详细情况;
(3)房产的售价及付款方式,付款期限;
(4)
税费的承担者及其支付的时间、现金流状况;
(5)买卖过程中的重要时点,例如:完成转移登记所需的时间,房
产权属交割的时间等;
(6)明确
违约责任的界定以及
违约金的具体数额;
(7)可能
发生纠纷时的解决方案。
二、在购
买房产的过程中出现品质上的问题,我们有以下几种处理办法可供选择:
(1)首要步骤是鉴定该房源的质量保质期是否已经过期。若届满未满,那么我们可以向本地的质监局提出
申诉;
(2)尝试联系房产开发公司进行协商;
(3)如果房产开发公司拒绝或者无法提供令
消费者满意的解决方案,我们可以向国家级的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公开调查或直接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举报投诉;
(4)顺序递进的话,我们甚至还可以
申请仲裁,或者依法向本地法院对其提
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