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关于商铺托管未能按照合同中的约定返租事宜,可视实际情形,考虑采取以下相应处理措施:
1、终止原有的合同契约关系,要求对方退还所购置房屋的款项并承担相应的
违约责任或是
赔偿相应的
经济损失;
2、敦促对方严格依照原先所签定的
合同条款内容履行自身义务,按时缴付应得租金并支付因其违约所产生的各项费用;
3、请求对方依据合同条款约定实行商铺回购行为,并同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若
购房者发现其购
买商铺之后,开发商存在违反返租承诺的现象,对此可选择前往当地
司法部门提
起诉讼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或者与开发商展开私人间的交涉协商。此种合同是经过相对严谨的法律程序签订缔结,具备了合乎法理、正式成立且具有
法律效力的特质,因此,它受到国家法律的有效保护。如合同契约中的一方
当事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这便构成了
违约行为,另一方有权根据国家现有
法规或是合同条款的约定,向违约的一方当事人提出相应的
违约赔偿责任请求。
然而就开发商针对商铺的返租承诺而言,尽管他们做出此类承诺是基于现有的合同条款作为约束,但值得注意的是,在后续实施返租操作过程中,容易因企业内部结构调整、重组、甚至是破产等诸多难以预测的因素而引发各种纷争。在现实生活环境中,开发商在无法确保完全履行承诺的前提之下,便向广大
消费者承诺返租销售的行为,实质上构成了一种对消费者权益的欺骗侵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
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
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第五百八十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
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
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
有前款规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人
民法院或者
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终止合同
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