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购
买房产的流程中,若不幸遇到
欺诈行为,那么受害者便拥有了向法院或
仲裁机构提起申请,取消所签署的
购房合同,同时针对因
欺诈造成的
经济损失提出
赔偿诉讼的权利。对于这类情况,申请人须在知悉或应当知悉撤销原因之日起计算,一年以内启动撤销程序。如果申请人在此期限之后,即自签订购房合同时起的五年内未能提出撤销请求,那么其
撤销权将自动消失。当购房合同经由法院或仲裁机构宣布撤销后,其原先所具有的法律约束力将自此不复存在。对于欺诈方因行径得到的任何财产利益,均需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返还;如无法回归或无需返还的部分,则应进行估值补偿。然而,应对这次欺诈行动负有责任的一方,也必须对因此给受害方带来的所有损失给予相应的补偿。
《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
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
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