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铺能否成功退出交易,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首先,当商铺出现由于主体结构质量不佳导致无法按时交付、交付之后经过严格检查发现依然存在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等问题,或是交付后出现的质量问题严重影响到居民的日常生活与居住条件等情况时,购买者有权利主张撤回购买意向,成功申请
退房。因此,若能成功证明卖家存在
合同法所指的可
解除合同的
违规行为,便有权主张退房,并且在此种情形下取消合同并不需要承担任何
违约责任。然而,若是购买者仅仅因为个人情感因素而改变主意不再愿意持有商铺,那么其申请退出交易的可能性较低。事实上,当
房屋买卖合同已经合法有效地建立起来以后,如果没有合理原因提出的退房请求便构成
违约行为了,此时势必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
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
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
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