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下述情形中,开发商可被视为违反先前与买家签订的
商品房买卖合同:
首先,开发商在与买方缔结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后,却在未获得购方同意的前提下擅自将该房屋出售给了第三者;
其次,在未征得买方认可的情况下,擅自批准对房屋结构进行变更;接着是未曾有正当理由就比原定
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晚交房;
最后,未能按照预定时间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等相关手续。
《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
当事人可以请求
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
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
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
担保人对
债务人应当承担的
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
担保责任,但是
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