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房地产开发商由于资金周转不灵而无法依照合约规定如期地交付房屋,那么
购房者便有权利依据双方签订的协议规则,请求开发商予以支付相应的
违约金。当开发商出现
延期交房且这种情况严重超越协议期限,并且同时满足了合同中约定的
合同解除条件的情形下,购房者有权以开发商延迟交房的事实为依据,要求解除早已签署的
购房合同,并向开发商提出退回购房款项以及承担合约中所约定的
违约责任的合理诉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
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