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在
结婚前购置的房屋,若是由二人在婚前共同
出资购得,且此举旨在用于婚后共同生活之用,又或者是在夫妻关系
存续期间,双方共同
偿还贷款的情况下,那么在
离婚之后该房屋应被视为夫妻共有的法定财产。反之,若
购房款项仅由单一方于婚前支付完毕,且在完成所有相关手续后成功取得了房地
产权属证书,则此类情况下可明确认定为属于一方单独所有的
婚前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
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