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购房者擅自中止房贷事宜是否合法的问题,答案是肯定的。在生活中,购房者通常会选择以
按揭方式来购得房屋,这便意味着,他们已经与发
放贷款的银行建立起了一种特定类型的
法律关系——即
抵押贷款关系。这种关系不仅对购房行为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会涉及到双方在房屋建设过程中出现意外情况(如房屋烂尾)时所面临的相应法律义务和责任分配等诸多复杂法律问题。当房屋因建设中的某些原因而无法如期交付给购房者时,其并不必然会对抵押贷款关系本身带来任何实质性的影响或改变,也就是说,无论是因为何种原因导致的房屋未能顺利交付,购房者均需按照既定的贷款协议约定继续履行自己的还款义务。相反,若购房者未经银行许可擅自停止
偿还贷款,那么将被视为其存在
债务违约行为,从而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逾期返还借款的责任】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
逾期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