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遭遇购买之
商品房出现烂尾现象之时,购屋人士不应未经合法程序擅自中止用于支付房款的贷款。倘若擅自采取此行为,那么将可能导致
债务违约,引发法律责任。因此,面对这样的困境,对于任何
购房者而言,明智的做法是采取如下方式来妥善应对:
首先,购房者有义务与各大银行进行深入的沟通,探讨能否对房贷相关事宜予以暂时搁置或推迟履行,若能达成共识的话,双方皆应签署停贷协议以作记录;
其次,对于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或者协商无果的购房者而言,他们也可选择向当地人
民法院发
起诉讼,请求裁定解除与开发商所订立的房屋买卖合约。当该
房屋买卖合同被依法解除之后,购房者自身便具备了要求解除与贷款银行之间签订的
房屋抵押合同的权利。一旦该房屋抵押合同得以解除,那么购房者也就无需再履行后续的
房贷还款义务。
《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因
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
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
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