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贷款合同的方法主要包括:
1、借款方与贷方经充分磋商达成共识;
2、在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到来之前,任何一方明确表达或通过自身行为展现出无法按期履行主要
债务义务,则另一方有权向其发出
解除合同时效通知;
3、对于那些约定以连续不断履行债务为核心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双方都可根据实际情况合法地随时提出解除申请;
4、法律规定的其他任意外部因素导致的
合同解除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
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
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
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