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业楼宇
发生纠纷时,通过协商来达成和解是最为迅速有效的途径之一。在此过程中,各方
当事人均应保持冷静并积极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若无法自行协商解决,亦可向相关的房屋管理部门进行投诉,请求其介入协调,以寻求共识。然而如若经过上述努力仍未能解决问题,则各位当事人可以依据先前签订的
仲裁协议向指定的
仲裁委员会提出
申诉。此外,如果双方当事人并未签订过任何仲裁协议,或者已有订立的仲裁协议因故失效,那么他们仍有权利且应当向被告方所在地的基层人
民法院提交书面诉状,依法启动
司法程序。以上即为本文关于此类公共场所
纠纷处理方式的详细说明与建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
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
合同纠纷和其他
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
起诉到人民法院的
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
诉讼等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