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职工在工作期间遭受
人身伤害之后,如果经过了有效且精心的诊疗处理后,原先受伤的部位仍然存留有某种程度上的身体损伤或
永久性功能障碍,以至于对该名职工的劳动力造成影响时,这名
工伤职工或是事故责任公司都应当依照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尽快地向所在地区的设立有专门的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
在申请
工伤鉴定过程中,所需要
递交的必备文件材料包括:(1)工伤确定书的
复印件一份,或者是劳动能力鉴定
授权委托书;
(2)递交一份完整填写的《职工
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表》和该表格中所要求的一寸彩色照片,同时,对应表格中用人单位处需加盖公章;
(3)提交由指定医院的医生填写的《工伤
职工医疗终结临床体检与诊断表》一份,同时要附加医院各式各样的检查报告单;
(4)对于所有的病史资料、医疗检查报告单以及诊断证明等相关文件的复印材料一份,同时,还需要提供个人
身份证明的复印材料一份;
(5)如果是罹患
职业病的工伤患者,则需要提供由市疾病控制中心
职业病诊断小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结果书;
(6)肢体残损、烧伤等身体表面损伤的
伤残人员,必须提交负责该区域的四寸彩照一张作为申请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
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
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