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陈述,
网约车事务已被政府认可,若您欲投身其中,首先需要依照运营地域向对应的出租车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申请,同时应附上以下详尽且必要的资料:(1)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申请表格(具体及衔接见附件);
(2)投资人、总经理、部门负责人的身份和信用证明文件及其副本,以及
经办人的身份及副本、委托书等;
(3)
企业法人生效
营业执照(如为分支机构则需附带营业执照);
(4)服务地(地点)的办公场地及主要负责人、管理层等主要团队成员的合规信息;
(5)能够提供足以证明具备完整的互联网平台及信息数据互动处理能力的相关证明文件,另需附有提供给交通、通信、公安、税务、网信等监管部门进行合法调阅网络数据信息的条件的相关证实文件,并附上关于数据库接入详情、服务器定位在中国大陆境内的情况阐释,以及依法构建并落实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的证明文件;
(6)如使用电子支付方式,必须提供与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达成的支付结算服务协议;
(7)包括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及服务质量
保证制度在内的制度文本;
(8)除上述外,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要求应增补的其他必要附件。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
坚持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按照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原则,有序发展网约车。
网约车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城市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实行政府指导价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