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公司依法完成
清算程序并确认剩余财产之后,所有
债务都应由这些剩余财产进行偿付。
清算组在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彻底检查、编制详细的资产负债表以及财物清单后,如发现公司财产无法满足偿债需求,则应立即向当地人
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
2.当公司经破产宣告后,清算组须将其相关事务移交至人民法院处理。
若此时公司的财产足以偿还已查明的全部债务,那么便应当有序地分期支付清算费用、妥善安排员工薪资及
社会保险等支出,足额上缴相应
税费,最终偿还公司所欠债务。
3.正如上述协议规定,在
债务清偿完毕且剩余财产最终确定后,
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依据各股东的投资比例进行公平分配;
而对于
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则应该按照各位股东持有股份的比重来开展分配工作。
《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
登记机关,申请
注销公司登记,公告
公司终止。
第一百九十八条
违反本
法规定,虚报
注册资本、提交
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
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对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
吊销营业执照。
第一百九十九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
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
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