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为了解决纠纷的问题,双方可以在协商的前提下,共同制定出一套解决方案,或者约定当一方出现违约行为时,应该依照具体的违约情况,向另一方支付一
定金额的
违约金,同时还可以确立关于违约所带来的损失赔偿额度的计算方法。
接下来,如果设定的违约金,其实际价值低于违约导致的实际损失,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将可根据当事方的请求适时考虑进行相应的调整与增加。
再者,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超出了实际损失,那么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同样有可能会依据当事人的申请进行适当的削减。
最后,在
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既约定了违约金,又设立了定金作为保障措施,一旦其中一方出现违约行为,另一方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地选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定金无法完全填补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则对方有权要求赔偿超出定金部分的各种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