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须知:
定金乃于签署或实施合约之前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之资金、实物或替代性财物以作
担保之用。支
付定金一方为"定金支付方",反之,获得定金者则被称为"定金接受方"。依据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
签订合同时双方皆可商定一方向另一方交付定金,即以此作为对债权进行担保且
保证对方履约。若
债务方能够如期履行债务,则定金将用于抵扣价款;若无法偿还债务,则应收受定金方应予以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