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纠纷之诉的法定流程包括以下各步骤,请随着步履逐步了解:
首先,将符合要求的
起诉状及相关证明文件呈递至所在地的司法行政机关所属的
民事审判庭。
其次,民事审判庭接到上述文书之后,须于七日之内对索赔请求是否具备法律依据作出审查并作出是否
立案的裁决。再次,若法院认可索赔请求并同意立案审理,则会随后发出《
案件受理通知书》以及《举证通知书》,并同时告知您需要支付
法院诉讼费用。
然后,您应当在规定的举证期内,全面而准确地提交所有与
诉讼有关的
证据资料。
最后,耐心等待法院排定开庭日期,并且配合法官进行调解工作和做出案件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
民法院
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
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
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
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