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遇到新
购房屋存在质量瑕疵时,购买方可以与房地产开发商进行友好磋商,敦促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有效修复措施。若经整改之后,该物业仍然未能满足双方所达成的各项协议和规定的质量标准,那么购买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行使权利,要求
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同时向开发商提出
赔偿请求,详细的损失计算方式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逐项评估。
《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当事人可以
解除合同:
(一)因
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
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
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
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