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新购置的房产出现了质量上的问题,那么
购房者有权与房地产开发商进行深度的商议,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对所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彻底的修缮改良。然而,若经修缮之后仍无法达到之前预设的约定标准的话,则购买者便有权力要求终止双方间的
房屋转让协议关系,同时还可向开发商提出
赔偿要求,以补偿因质量问题所产生的相应
经济损失。
《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当事人可以
解除合同:
(一)因
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
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
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
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