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般情况下,
诉讼过程中所产生的
律师费用应由委托人自行承担。然而在某些特定类型的案件中,例如
债权人撤销权案、著作版权案、
商标权益维护案等诉讼,律师费用便有可能需要由
败诉的一方
当事人来支付。至于在
专利权纠纷、
担保权益争议、不当经营行为、人体伤害
赔偿、侵犯个人声誉权益、
道路交通事故、法律援助事业及
仲裁案件等方面,律师费用的支付方式则通常会由败诉一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负担。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
著作权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制止
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权利人或者委托
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
诉讼请求和具体案情,可以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