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地产交易过程中,支付的
订金是可以退还的。若因特殊状况诸如政策变革或者自然因素等,导致买卖双方无法签署正式的商业合同;或者由于对协议及其附加条款内容不太满意而最终无法签署相关文件,并且这并非由缔约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造成的,那么已经支付的订金便可以予以退还。反之,如果是卖方单方面毁约会给买方带来损失,买方可以得到双倍的预
定金钱额作为补偿。但是,如果
购房者违反了约定而提出
退款要求的话,那么他们是无权要求退还订金的,购买方需承担因其毁约而产生的全部
违约责任以及所需进行的
赔偿义务。
《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
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
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
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