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购
买房产所产生的
定金方面,是可以进行退还处理的。以下情形皆为其可进行退还的依据:即由于
不可抗力或政治变动等各类突发因素引起的无法完成签订商业合同事宜;或对于协议和
补充协议的条款内容未能达成共识,以致双方无法就此问题进行洽谈并正式
签署合同,对此结果的责任不应由任何一方单独承担。除此之外,如卖方违反了之前许下的承诺,发生了
违约行为,那么购买者也有权要求对方返还双倍定金作为补偿。若购买者本身违约,则不得退还定金,同时还需要依照合约中规定的定金承担相应的
违约责任。
《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
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
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
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