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
定金在合同签署后便不可退还,除非在此过程中卖方存在
违约行为,此时才可酌情考虑将定金予以退还。关于定金的定义,它特指
当事人双方为确保
债务得以切实履行而达成的协议,即由一方向另一方预先支付某一特定金额的货币,以替代其应承担的部分或全部债务。然而,定金的具体金额需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商议决定,但必须遵循一个原则,即定金的总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
付定金作为债权的
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