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新房出现了质量方面的问题,那么
购房者是有权利与其开发企业进行协商,以期得到在规定期限内对之完成有效的整改方案;然而,如果经过上述整改措施之后,所产生的结果仍然无法满足双方约定的相关标准,那么购房者便有权利提出解除房屋的购买合同以及请求开发企业
赔偿由此而产生的相应损失。
《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当事人可以
解除合同:
(一)因
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
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
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
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