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验收未达标则不得如期交房。在开发商进行商品房验收之后,尚需继续耐心等候质监部门给予检验通过的正式许可通知书,并同时对已完工项目进行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待以上两项流程均顺利完成后,方可由地产开发商向业主交付使用。若发现交付日期延迟,
购房者可依法寻求地产开发商所应承担之
违约责任。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的相关条款,购
买房产实则构成了一种法律层面上的
合同关系,而在房屋出现质量问题时即视为
开发商违约。因此,购房者有权依照自身权益决定是否取消该项合同,并就自己所遭受的
经济损失请求
赔偿弥补。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
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
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