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逾期交付房屋所产生的
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具体有以下几点考虑和建议:
首先,如果
当事人认为已经约定的违约金过于高昂,请求进行相应的调整时,则应根据实际情况,严格遵守以违约金超过所导致的损失总额的30%作为判断标准,以此来适度地减少实际应支付的违约金金额。相反地,若当事人由于已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其蒙受的损失而请求予以增加时,此时便需以
违约行为给当事人带来的实际损失作为判断违约金金额的依据。
其次,对于
合同违约行为的情况下,该项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是可以将未付清的
购房款项总额作为基础,参照我国人民币人民银行据金融机构
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进行计算,从而得出合理的违约金数。
《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
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
民法院或者
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
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