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您欲取回所支付的
购房定金,可径直与出售房屋的卖方商洽退还事项。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在
债务人按约履行
债务的情况下,
定金应折抵为相应的款项或予以收回;然而,若交
付定金的一方未能履行其义务或履行方式无法达到约定标准,导致合同根本目的无法实现的话,则无权请求返还已支付的定金;反之,若收取定金的一方未履行其义务或履行方式无法达到约定标准,导致合同根本目的无法实现的话,则必须双倍返还已收到的定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