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若双方在充分协商后达成一致意见,同意解除此项
房屋买卖合同,则可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退房并退回相应款项;
(2)如经协商未达成一致,且所述退房
退款之情况严重影响到整个合同的正常履行及实现其预设的目的,那么在此情况下,购买方将无法主张返还已支付的
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
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
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
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